1972年的《教育修正案》规定:在美国,任何人不得因性别而被排除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教育计划或活动之外、被剥夺福利或受到歧视。第九条适用于所有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机构,包括K-12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
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执行《教育法第九条》,包括调查和解决投诉。此外,OCR还为机构提供信息和指导,以便在遵守法律方面提供支持。
投诉将提交给地区Title IX协调员。学院已指定并授权以下员工作为地区第九条协调员,以解决有关性别歧视的担忧或询问,包括性骚扰、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跟踪和基于性别的骚扰:
Charlene巴克利
高地校园
高地校园路6101号
3000栋2270室
奥斯汀,德克萨斯州78752
直拨电话:(512)223-7964
电子邮件:charlene.buckley@austincc.edu;或equalopportunity@austincc.edu
学院关于如何回应性行为不当投诉的行政规则和指导方针/程序,包括第九条申诉程序,可在以下链接获得:
奥斯汀社区学院还致力于为任何受到不当性行为影响的人提供及时的支持和帮助。“性行为不端”是一个总括性术语,统称为以下罪行:
性骚扰和歧视 |
性侵犯,包括未经双方同意的性侵和性接触 |
亲密伴侣暴力,包括约会和家庭暴力 |
性剥削 |
跟踪 |
非性的基于性别的骚扰和歧视 |
有关即时援助的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提供以下信息是为了回应2020年第九条条例34 C.F.R.第106.8部分,要求通知非歧视政策,并采用和公布申诉程序,以便迅速和公平地解决学生和员工的投诉。根据第九条,学院没有,也不被要求在其教育计划或活动中进行性别歧视。不歧视的要求延伸到就业。有关第九条适用情况的查询,可向该地区的第九条协调员或教育部民权事务助理部长咨询,或同时向两者咨询。